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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管工作

生活老师工作职责及基本要求

来源:本站原创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6日

 

一、工作职责

1生活老师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生活作风。在上班、值班期间,不酗酒、不打牌;不准向学生出售物品;穿戴整洁大方,提倡使用普通话,注意文明用语。

2生活老师应具有爱心,要热爱工作,关爱住校学生。

3负责学生在公寓期间的生活指导、纪律管理及学生公寓财产的管理,对学生的违纪行为及时制止并作好记载和上报工作。

4、负责对学生公寓内清洁卫生的检查评比和打分,把扣分原因登记在规定的地方,便于班主任了解查询,并把检查打分情况交当天的值班生活老师汇总、公布,报宿管处统计。

5学生上课期间公寓由生活老师轮流值班。生活老师平时应加强巡查,严禁非住校人员进入公寓内,如因工作失误,致使学生财物被盗,要承担相应责任。上课期间,学生无班主任或校医的批条不能进入公寓。(生病需要在寝室休息的学生必须有医生的证明)

6、每周五下午放学组织安排各学生寝室进行大扫除。

7、负责周六回家学生的请假登记和留校学生的清查。

8、负责每学期“文明寝室”、“文明住校生”和“优秀室长”的评选,期末报宿管处。配合宿管处搞好每学年一次的“寝室文化设计大赛”。

9、建立住校生档案。

二、基本要求

1、加强责任心,服从安排,团结协作。

2、严格遵守工作时间,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3、对学生要严格要求,更要热情帮助,耐心教育。

4、学生回公寓时要按时打开门窗,不断巡视。

5、学生离开公寓时,逐一检查寝室,作好记载,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6、教育学生不得在公寓内存放任何贵重物品和违禁物品。

7、非住校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学生公寓,严禁男性进入女生公寓。

8、不得销售任何物品,严禁盗窃、敲诈学生钱财。

9、对外来参观人员要热情接待,作好登记,对可疑人员要提高警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