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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项目” 招标公告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与预警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66号)和《宜宾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转发《四川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全省中小学生心理健康筛查与预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的工作要求,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就“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项目”进行招标。

一、招标项目: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筛查项目

二、资金来源:自筹

三、招标内容:学生心理健康筛查

3.1项目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3.2采购形式:竞争性谈判

3.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四、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时间:自2021年12月15日至12月20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至11:30,下午3:00至5:00。在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总务处办公室持以下证件(证明、证书)领取招投标资料。本项目遴选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所需材料:①单位介绍信原件②报名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③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的资质证书(①收原件,②③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需提供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六、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 2021年12月21日9:00(北京时间)

七、递交申请文件地点:申请文件必须在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遴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申请文件恕不接收。本次遴选不接收邮寄的申请文件。

八、申请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2月21日9:30(北京时间)在遴选地点开启。

九、遴选地点: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总务处。

十、中标方式:经初步评审合格且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商务及技术服务要求的供应商,采用综合评分法择高分者中标。

十一、本次采购公告在宜宾市第一中学校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二、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

招标单位:四川省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沿江路223号

邮编:644000

联系人: 陈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831-8358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