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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2023年校医辅助岗(合同制)招聘公告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拟公开招聘校医辅助岗(合同制)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校医辅助岗共计2要求:1.医药卫生类专业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年龄40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下。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19 12: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23校医辅助岗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9285617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应聘市一中校医辅助岗”)。

(二)招聘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在此期间,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对空缺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3.公示

招聘人员名单由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签,新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现有合同制教职工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次招聘工作由宜宾市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358682。

 

附件: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23年校医辅助岗(合同制)招聘报名表

202308161803593198.doc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20238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