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2023年校医辅助岗(合同制)招聘公告
来源: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23年08月16日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平、公正、公开、民主原则,结合我校实际,拟公开招聘校医辅助岗(合同制)以下简称校医辅助岗。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名额及要求
本次招聘校医辅助岗共计2名,要求:1.医药卫生类专业;2.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含助理医师)或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相关岗位要求的人员,考生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同等条件下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三)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条件。
(四)年龄40岁(截至2023年12月31日)及以下。
(五)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曾受过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等党纪政务处分的。
2.各类考试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招聘到相关岗位的。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被招聘者有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的,取消招聘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被招聘者本人承担。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9日 12:00止。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
3.报名所需资料:《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23年校医辅助岗招聘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相关执业资格证等扫描件,一并打包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92856178@qq.com(请在邮件主题中写明“应聘市一中校医辅助岗”)。
(二)招聘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在报名资格审查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招聘方式。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对初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2.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我校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考察,在此期间,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招聘资格,对空缺岗位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依次递补。
3.公示
拟招聘人员名单由宜宾市第一中学校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办理招聘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招聘。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待遇
此次招聘人员属于合同制,聘用期限实行一年一签,新受聘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相关待遇按照现有合同制教职工标准执行,按有关规定购买五险一金,享受同等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依法接受监督。凡在招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宜宾市第一中学校负责解释,联系电话:8358682。
附件: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2023年校医辅助岗(合同制)招聘报名表
宜宾市第一中学校
2023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