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宜宾市一中关于李硕勋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选活动的实施方案
来源:本站原创 人气指数: 次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5日
四川省宜宾市一中
关于李硕勋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励评选活动的
实 施 方 案
为鼓励宜宾市一中学生勤奋学习,“李硕勋教育基金会”决定颁授宜宾市一中优秀学生奖。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评选计划
“优秀学生奖”计划奖励学生50名,其中老校区教学部6名,10级A、B部各8名,11级A、B部各7名,12级A、B部各7名。
二、评选范围
宜宾市一中全校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品德方面:
(1)热爱祖国、积极进取、思想品德优良;(2)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勤奋刻苦,学习成绩优良;(3)爱好体育活动,努力锻炼身体,身体素质优良;(4)遵规守法,注重修养,日常表现优良。
(二)学习方面:
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动脑筋,能较好地掌握各门功课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习成绩优秀。(12级学生半期考试排名年级前100名;11级学生2008——2009下期期末考试,文科排名前50名、理科前100名;10级学生调研考试文科排名前50名、理科前100名)
(三)体育方面:
坚持锻炼身体,积极参加阳光体育活动,有良好的体育运动习惯,身体健康。体育课成绩在75分以上,《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良好以上。
四、组织领导
推荐工作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进行,督导室、行政办公室、教科处、教务处、德育处及各年级级部负责具体工作。
五、评选步骤和办法
1、推荐申报(10月28日——11月5日)(申报表见附件)
(1)班主任宣传组织申报材料
(2)年级初审,上报学校评审委员会。
2、集中评选(11月10日)
按照公开、公平、择优的原则,学校评审委员会集中评审。
3、公示(11月11日——15日)
经学校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的人选在学校公示栏公示,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如无异议,报请李硕勋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审批。
4、表彰(11月18日上午8:30)
学校组织召开表彰大会,由李硕勋教育基金管理委员会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六、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深刻认识搞好这次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积极主动参与到这项活动中来,切实把这项活动抓紧、抓实、抓好、抓到位。
2、按序操作,周密实施。要坚持按序操作的原则,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一步一步抓到位,一步一步抓落实,做到环环紧扣。要坚持阳光操作的原则,对这次评选活动的评选标准、评选数额、评选过程、评选结果等都要向社会公开,不搞“暗箱操作”。
3、广泛宣传,加强监督。要保证广大师生人人皆知,广泛宣传,主动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4、严肃纪律,确保公正。要严明工作纪律,对在这次评选活动中弄虚作假人员,将予以通报批评,造成极坏影响者,还要依规予以严肃处理。
宜宾市一中
2009年10月28日
附件:
李小琳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励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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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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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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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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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绩 |
语文 |
数学 |
英语 |
物理 |
化 学 |
生物 |
政治 |
历 史 |
地理 |
总分 名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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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育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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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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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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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校表现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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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 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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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意见 |
_____年___月__日 | ||||||||||||
基金会意见 |
_____年___月__日 | ||||||||||||